欧洲专利与德国专利类似是授予具有新颖性、创造性以及实用性的技术发明。
欧洲专利的授权是由欧洲专利公约(EPC)管理。欧洲专利可以为欧洲专利公约的每个成员国授权。欧洲专利公约当前的缔约国的列表见 http://www.epo.org/about-us/epo/member-states_de.html
在期望专利保护的缔约国,欧洲专利必须在专利授权公开日之后最迟三个月内生效。根据特定缔约国的规定,可能需要向相应的国家专利局提交权利要求的翻译,某些情况下还需要提交说明书的翻译。
欧洲专利最长有效期是20年。为了保持欧洲专利,从专利有效期的第三专利年开始必须缴纳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