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被授予相对于所涉领域的现有技术杰出的技术方案,意味着它们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

现有技术包括在专利的申请日之前对公众可知的所有口头和书面的描述以及应用。

只有在申请日之前还未被公众可知,无论是口头上或者书面或者任何其他方式,专利申请才具备新颖性。在申请日前对专利的公开,即使是发明人自己,能够被用来争辩发明不满足“新颖性”的要求。如果是这种情况。发明人不再能够获得合法有效的专利权。因此,基本原则是:先申请,后公开。

此外,所申请的发明必须还满足另一保护条件,即具备创造性。意思是,其相对于现有技术具有明显的区别。

所申请的发明由德国专利商标局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保护条件。如果满足,则授予专利权。

发明专利权期限最长为20年,为了保持专利所保障的垄断权利,从第三个专利年开始要缴纳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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